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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信義路2段41-3號9~12樓
聯絡人 吳一平
聯絡電話 (02) 37073020
傳真號碼 (02) 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eping0123@wr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3003
標案名稱 113年移動式RO淨水設備防(抗)旱緊急水源調度支援操作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1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2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2段41-3號11樓水利署台北辦公區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影響國家民生及經濟之購案。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影響國家民生及經濟之購案,需確保廠商依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2段41-3號11樓 水利署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包含以下項目之一,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E301010 水處理工程業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歲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 之。

(3)投標切結書、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文件。以電子領標廠商,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出席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向本署臺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北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若至本署親自領取收取費用新台幣200元整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58。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