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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4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單位名稱 本所農業課
機關地址 350 苗栗縣 竹南鎮 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人 行政室陳佩君或農業課林雨萱
聯絡電話 (037) 462101 #111or104
傳真號碼 (037) 467207
電子郵件信箱 peichan@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401-4
標案名稱 竹南鎮113年觀光文化季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4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5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七條及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1)政府合法立案從事藝術文化活動業或演藝活動業之公司行號:須檢附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等文件。
(2)政府合法立案從事藝術文化之基金會:檢附立案證明、組織章程、最近一次經費執行情形及年度業務計畫經主管機關備查文件、最近一次法院變更登記(法人登記證)經主管機關備查函件。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四、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六、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113年04月26日上午09時00分(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事宜,請廠商派員。 七、履約期限: 1.記者會:113年8月9日(星期五) 10時00分至11時00分止。 2.活動日期:113年8月17日(星期六)10時00分至17時00分至113年8月18日(星期日)14時00分至18時00分,如因天氣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甲方同意得延期或變更地點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