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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5
機關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 彰化縣 大村鄉 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建設課劉信宏或行政課陳晢信
聯絡電話 (04) 8520149 #126
傳真號碼 (04) 8538549
電子郵件信箱 102sws401@dacun.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5113
標案名稱 大村鄉公所113年度公共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服務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6 09:20
開標時間 113/04/2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特性及確保投標廠商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下列資格之ㄧ者。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者。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者,技術顧問公司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一)具下列資格之ㄧ者。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者。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者,技術顧問公司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二)應檢附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證書。 (3)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明。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證書。 (3)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明。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13年4月26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 五、押標金額度:12萬元整。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0。 七、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建設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25。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 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