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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7.1
機關名稱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單位名稱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長榮路一段501號
聯絡人 吳宇展
聯絡電話 (06) 5850472 #3102
傳真號碼 (06) 5832367
電子郵件信箱 Coco1128@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O-1130301
標案名稱 動物管制稽查車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6 08:50
開標時間 113/04/16 09: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之項目需與本採購有關,並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之核准公文等。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檢附,為不合格標。
※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b.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繳稅證明文件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
5. 標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不提供書面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新台幣0元整。 [開標地點]:本處三樓簡報室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肆萬伍仟元整。(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銀行新營分行028045095222帳號內之本處「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代收款專戶」帳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2)以銀行本行本票、金融機關保付支票(受款人請填「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政府公債或銀行定期存款單(載明本處為質權人)。 規格:詳如規格說明書。 [其他]:採購數量1輛。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餘詳列投標須知、規格、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廠商得標後須繳採購合約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