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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3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中正路3號
聯絡人 郭柏陞
聯絡電話 (06) 6326646
傳真號碼 (06) 6330832
電子郵件信箱 sam7922757@tnp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Ts0417a
標案名稱 北區手槍靶場、綜合體技館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166,17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09
原公告日 113/03/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7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案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餘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二、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     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四、本案第1階段資格標訂於1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在本局2樓會議   室辦理,經審查資格標合格之投標廠商,另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時在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評選會議。 五、於113年3月29日修正「09.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配合第二條第二項   「乙方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內容,於「第2條附件1」第二條第四項   第一款補勾選「規劃階段辦理測量、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土壤調查及   試驗、水文氣象觀測及調查、材料調查及試驗、模型試驗及其他調查、試   驗或勘測」。另修正「10.北區訓練中心(北區鐵線所)計畫書內文」,土地    資料總面積1,958平方公尺為舊地號面積,更正新橋段562地號總面積為   1968.83平方公尺。 六、有關靶場設備相關問題,請洽(06)6353342黃先生。 七、於113年4月1日新增工作小組名單。 八、於113年4月9日修正「09.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因本案非都市設計審   議範圍,故第二條附件1並無勾選辦理該事項,為配合前開內容移除第七條    附件第四項:「完成基本設計成果書圖提交審查時,同時間提出申請都市   設計審議審查(以送件掛號日期為依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