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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0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 27925828 #321
傳真號碼 (02) 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childofgod113@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2011
標案名稱 113年內湖行政中心空調系統風機維修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08
原公告日 113/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 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90 天(以日曆天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內湖行政中心大樓 ,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113年02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4487號函修頒財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投標廠商如為冷凍空調工程業,需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修正本案招標公告:投標廠商如為冷凍空調工程業,需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12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及投標封套(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1.本案已簽奉首長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依據「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 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 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 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秘書室周妍伶小姐,聯絡電話:02- 2792-5828轉368。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3年4 月9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 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 113年4月9日前),本所電話 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本所電話 02- 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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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