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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4/0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84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 226389 # 2342
傳真號碼
(089) 23041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A1130219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及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4/02 13:45
原公告日期
113/03/2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648,000元
肆萬捌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615,000元

壹萬伍仟元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東縣-臺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1610128
 廠商名稱
林淦淵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仁五街249號1F
 廠商電話
(089) 230120
 決標金額
600,000元
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4/02 - 114/04/0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及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林淦淵建築師事務所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00,000元
萬元
  決標金額
600,000元
萬元
  底價金額
630,000元
參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600,000元
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4/02
決標公告日期
113/04/08
契約編號
A113021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30,000元
參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600,000元
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84
機關名稱: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113年度改善或充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二、採購標的: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及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三、工程名稱: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113年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
四、履約期限:決標日(113年04月02日)起20日內完成規劃工作,於民國113年05月15日前完成設計圖說文件;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第七條)。(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五、請審慎規劃設計、執行,並於經費額度內,確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02月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0242號函核定補助、113年02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0410號函修正核定函說明四之(四)補助辦理。
(二) 計畫總經費計:796.5萬元整[A、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資本門經費)補助經費:550萬元整、自籌經費(配合款項經費):15.5萬元整,合計565.5萬元整(71.00%)、[B、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經常門經費)補助經費:220萬元整、自籌經費(配合款項經費):11萬元整,合計231萬元整(29.00%)
(三) 其餘詳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說明書[補充投標須知]。
六、本案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規劃設計監造費)預算金額:約新臺幣648,000元整。
七、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事宜; 另同法第3條規定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案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另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九、本案為原住民族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第1次招標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議價、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評審,擇符合需要者議價、決標。[※本(01)次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一)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計1家投標:共有0家「原住民廠商」投標,共有1家「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二)案經資格審查後計有1家廠商:林淦淵建築師事務所,依程序進行簡報;簡報結束後就委員所提問題進行答覆;本評審案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其評定平均總評分達80分﹙含﹚以上,總序分最低為簡報順序1號廠商:林淦淵建築師事務所為合格最優勝廠商;依規定評審結果與合格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三)案經議價程序:合格優勝廠商:林淦淵建築師事務所,原報價:600,000元,在底價:630,000元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
十、計價方式:
(一)總包價法:依決標時議定服務費新臺幣600,000元整(由甲方於決標後填寫,請招標機關及投標廠商參考本條附件3之附表編列服務費用明細表,決標後依決標結果調整納入契約執行)。
A、「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新臺幣426,000元整。(※總包價服務費用之71.00%)
1、規劃設計服務費(55%)計:新臺幣234,300元整。
2、監造服務費(45%)計:新臺幣191,700元整。
B、「113年室內空間設計科專業教室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新臺幣174,000元整。(※總包價服務費用之29.00%)
1、規劃設計服務費(55%)計:新臺幣95,700元整。
2、監造服務費(45%)計:新臺幣78,300元整。
[※(總包價)服務費用依其經費占比率分配][※依規定須交由結構、電機或冷凍空調等技師或消防設備師辦理之工程所需費用,包含於其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內,不另給付]
十一、其餘詳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