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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康明正
聯絡電話 (07) 2299825 #701
傳真號碼 (07) 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km0908@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45
標案名稱 113年度號誌纜線地下化擴充工程規劃暨建置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233,24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新臺幣6,233,244元)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二)本採購於契約履約期限內,保留新臺幣4,468,275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2 17:30
開標時間 113/04/15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辦理工程總開工,後續依機關施工通知單所訂日期分批開工及竣工,最末次施工通知單應於113年11月29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二)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切結書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標單內之「送電費」、「相關行銷費用」、「空氣污染防制費」、「道路挖掘許可費固定價格」、「道路挖掘挖補費」及「道路挖掘修復費」以上費用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另標單內總價應含分項工程費、品管費、利潤及管理費、營業稅、工程保險費、材料設備檢驗費、高雄市公共藝術基金、送電費、相關行銷費用、空氣污染防制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道路挖掘挖補費及道路挖掘修復費,請廠商注意,未依規定填寫者為無效標。 *本計畫預計於113年至116年每年平均編列10,701,519元(四捨五入計算)辦理號誌纜線地下化擴充工程規劃暨建置工程案(實際工程發包金額將視每年編列預算狀況調整該年度工程發包金額),113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233,244元整(另保留新臺幣4,468,275元為後續擴充額度) *本採購係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業經上級機關核准(文號:112年11月22日高市府工工字第11205810600號),依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