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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2.4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五福二路200號
聯絡人 陳文香
聯絡電話 (07) 2212425 #702
傳真號碼 (07) 2160292
電子郵件信箱 s1wendy@nlm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C303-01-05-1301-211-0
標案名稱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新醫療大樓興建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889,6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1.100.44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00,062,55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7樓工務職安科
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04 09:00
開標時間 113/06/0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7年9月30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 鋼筋、 清水木模(含襯夾板模板)、 普通模板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少符合下列條件之⼀:
(1)個別營造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等3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單⼀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 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三)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如採單⼀廠商搭配各類專業分包商投標,亦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洽辦機關112年4月19日函: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評選過程已具審慎擇優決標之機制,為提升廠商投標意願及增加競標廠商家數,故本案不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3年10月2日(預定決標日113年9月2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31億6萬2,558元整。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3年4月3日至113年6月4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1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7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郵資14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電子信箱:ptmail@cpami.gov.tw。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564、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電子信箱:sptmail@nlma.gov.tw。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係修正後重新辦理招標,請重新購買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