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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48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內湖路2段177號
聯絡人 張瑞蘭
聯絡電話 (02) 27962666 #1422
傳真號碼 (02) 27909127
電子郵件信箱 juilan59@tcpa.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1
標案名稱 木柵校區校園改善計畫工程(第1期第2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876,38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6,389,53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48,323,767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7 14: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中興堂1樓秘書室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總工期292日曆天,風雨球場工期217日,詳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單一廠商投標(或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專業分包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或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二、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得二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以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請詳閱工程採購契約、細部設計圖說及施工規範說明書等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並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現場勘查(請勘查前1日電洽聯絡人張小姐2796-2666轉1422)。 2.本工程委託十禾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 3.本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4.本工程預算金額86,389,534元,由3計畫經費分攤支應,預計由「木柵校區風雨球場改善計畫」支應E區工程費23,164,927元,「新劇場校園改善計畫」支應A、D區工程費34,986,989元,「中央廣場改善計畫」支應B、C區工程費28,237,618元。 5.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校原編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或在上項計畫支應額度內調整之。 6.本工程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規定,由學校通知開工,如未能於決標前取得建築許可,俟取得建築許可後方通知開工,另如遲於決標後6個月仍無法取得建築執照,則依契約第21條規定解除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解除契約,解除契約,協議補償廠商備標及訂立契約之相關費用。 7.本工程風雨球場部分應於本校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7日內竣工;於竣工次日起60日內取得部分建築使用執照。 8.本校園全面禁菸,施工人員如有違反情事,本校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處新臺幣2500元罰鍰,另處以廠商同等金額懲罰性違約金,並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