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62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災防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3 新北市 泰山區 明志路1段322號
聯絡人 郭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099551 #1213
傳真號碼 (02) 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n4211@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1776
標案名稱 113年度新北市泰山區各類研習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新臺幣400元整,以現金方式繳納(不找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1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1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旅行業,或;甲、乙種旅行業,且均須檢附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請勿裝訂」,審查表請⼀併列印。 二、親購招標文件:113年3⽉28⽇⾄113年4⽉11⽇截標期限⽌⾄本所3樓秘書室領取。 三、郵購(本所作業時間3天):本所地址-新北市泰⼭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計算郵遞送達時間),以⼤4K以上之⽜⽪信封,註明購買標案與標案名稱以及收件⼈姓名、地址與聯絡電話,檢附400元郵政匯票(受款⼈新北市泰⼭區公所)及⾜額快捷郵件資費⾦額之郵政匯票(受款⼈新北市泰⼭區公所)以快捷郵件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本所。廠商若無法及時投標,由廠商⾃⾏負責。 四、廠商以電⼦領標投標者,請列印電⼦憑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以⼈⼯付費領標投標者,請將收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五、本採購案投標廠商需提供服務建議書【10】份,且須辦理簡報。 六、本案評選委員為陳宏卿委員、盧彥安委員、黃青琪委員、楊麗花委員、黃純德委員、李貽鴻委員、江莞兒委員。 七、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為各需求里辦公處辦理採購,得標廠商履約金額依實際採購數量結算給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新北市泰山區各類研習活動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0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