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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1.6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聯絡人 林琛瓊
聯絡電話 (02) 25775900 #226
傳真號碼 (02) 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xi018142@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F763
標案名稱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東環段CF763施工標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914,495,01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交通部
補助金額
1,366,649,94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GKAA1136002645號簽呈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5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1 10:00
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NTP)起102個月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捷運⼯程局訂定之⼀般條款,經⼯程會100年7⽉12⽇⼯程企字第10000239240號函⽰尚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油漆塗裝類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二.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下列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土建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7億6,579萬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9億1,449萬元.
2.專業實績:潛盾隧道工程(完工後其內徑不低於4.5公尺),其潛盾隧道部分之長度應達1,000公尺以上.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若單獨廠商投標: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9,144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正本或影本),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億7,62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之一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2.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50日內. 7.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NTP)起102個月完工. 8.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 9.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10.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8%,保固保證金為本工程結算金額(不含植栽工程之結算金額)之1%. 11.有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2.本採購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同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公告委員名單. 13.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4.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14點廠商特定資格(三)1.之財⼒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1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 (2)及(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4倍;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 1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11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3年5月7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16.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