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05601093 |
機關名稱 |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
機關地址 | 300 新竹市 東區 新安路101號 |
聯絡人 | 李偉婷 |
聯絡電話 | (03) 5780281 #8407 |
傳真號碼 | (03) 5797235 |
電子郵件信箱 | lee.myra@nsrrc.org.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SRPO-1130171 |
標案名稱 | 中心財產保險及公共責任意外險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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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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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42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金額
2,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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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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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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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3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採購室李偉婷小姐
新台幣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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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4/02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4/03 10:00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採購室李偉婷小姐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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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廠商應於113年04月13日中午12時起至114年04月13日中午12時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七個日曆天內,辦妥保險並提供保險單正副本交予機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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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2.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 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主管機關核發之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 證明。請提供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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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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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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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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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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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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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