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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40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機關地址 801 高雄市 前金區 中正4路235號4樓
聯絡人 陳姿華
聯絡電話 (07) 2111311 #421
傳真號碼 (07) 2152056
電子郵件信箱 qwer8877@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B02
標案名稱 113年度高雄市毒品防制網絡大數據實施計畫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7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2
原公告日 113/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35號4樓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7:3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3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採購金額較高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採購金額較高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35號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止(含星期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更正公告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第9點、第27點、第35點、第39點、第46點、第77~79點。 2.修正評選須知五(一)(7)及(三),評選須知評分表之評選項目二、四各子項配分修正,子項廠商資通安全能力修正含廠商資安管理作業自我評估表。 3.增列廠商資安管理作業自我評估表。 4.修正「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項次四 5.需求說明書部分文字修改。 6.外標封截標日期 二、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