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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南美崙郵政90722號信箱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8) 359704
傳真號碼 (038) 359794
電子郵件信箱 HDC9072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201130701000490
標案名稱 太平手榴彈投擲場委託設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80號(會客室)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09:30
開標時間 113/04/02 15: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8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花蓮市新興路80號投標箱(請先至會客室由值班人員打時間後再投入標箱)2.郵遞投標:花蓮市府前路郵局7-38號信箱。(以花蓮市府前郵局落地郵戳為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卑南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4日內辦理簽約,簽約日起75日曆天完成設計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投標。3、投標廠商須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涵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等2類別。4、餘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一條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涵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等2類別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1.現場領標:花蓮市新興路80號會客室。TEL:(03)835-9704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花蓮市新興路80號-後勤處採購小組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標單工本費:新台幣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現場投標: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花蓮市新興路80號正門),電話03-8359704 。2.郵遞投標:花蓮市府前路郵局7-38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3.無開放電子投標【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113年3月25日)內,或有異議(113年4月1日)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其他】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 以電話預約進入現地勘查。計畫聯絡人:許先生、電話:0985-35183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電話:(03)835-9704、傳真:(03)835-9794、地址:花蓮市新興路80號採購小組收。 【其他】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採購小組、電話:(03)835-9704、傳真:(03)835-9794、地址:花蓮市新興路80號(後勤處採購小組)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