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營建處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聯絡人 | 林勝彥 |
聯絡電話 | (02) 23667699 |
傳真號碼 | (02) 23651630 |
電子郵件信箱 | d0170102@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091354901 |
標案名稱 | 霧社水庫防淤工程計畫防淤隧道暨松林堰專管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A49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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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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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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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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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4,3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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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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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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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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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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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6091254906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3/04/22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4/23 09:30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5樓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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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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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之次日起2,070日曆天內完成;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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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
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金屬製品類(不含約訂特定個別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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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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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包括下列a.b.c.三項,其中b.及c.可由分包廠商替代(如投標廠商或 分包廠商為外國廠商,得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下列資 格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得標後應於我國成立分公司,並取得我 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下列營業項目相關證明文件): a. 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 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c. 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安裝業(E60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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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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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業將廠商需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及設備等條件,納入採購評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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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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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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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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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