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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11
機關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單位名稱 國軍左營總醫院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軍校路553號
聯絡人 向維新
聯絡電話 (07) 5817121 #2012
傳真號碼 (07) 5817815
電子郵件信箱 b0988060001@mail.ngh.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F13042P035
標案名稱 數位式X光機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47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6 09:00
開標時間 113/03/27 10:00
開標地點 國軍左營總醫院醫療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3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軍左營總醫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27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工程採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證照包含: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符合「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所訂之許可執照。以上影本證於投標時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
附加說明
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另為配合政府節能政策,已不提供現場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者,國軍左營總醫院工程採購室2.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請寄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工程採購室。 【押標金台頭書寫方式】生產服務基金-醫療左營433專戶。 【其它】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國軍左營總醫院工程採購室、電話:07-5817121轉2215、傳真:07-5817815、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說明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及開會委員至本院區時配戴口罩及攜帶健保卡,並配合量測體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左營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