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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3.4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一七七號
聯絡人 王瀚毅
聯絡電話 (07) 2614171 #686
傳真號碼 (07) 2613608
電子郵件信箱 wang05@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1
標案名稱 租賃非全時段公務車輛(3輛)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0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契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條件原契約價款續約,以 1 次為限(原車原用),每次 2 年。 (二)原契約期滿,在甲方未招得適當服務廠商前,乙方應依原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 2 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1
原公告日 113/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六樓(勞安科庶務股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六樓(勞安總務科庶務股)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總公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定,採每月特定日數或不特定日期租賃未附帶駕駛及油料之特定車輛,每月租用日數達十八日以上者,或未達十八日,但在租賃合約期間,該特定車輛於非約定使用日期無須或未交還廠商者,於租賃合約期間每輛平均每月租金不得超過以下標準:公務小客車及二千CC以下客貨兩用車:新臺幣1萬元。本案轎式小客車每車每月租金標價超過新臺幣1萬元者為不合格標。 ※113年3月20日抽換契約書附件3 --【本局】用字更改成【本公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