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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8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2樓
聯絡人 江哲緯
聯絡電話 (02) 27593001 #3810
傳真號碼 (02) 27592769
電子郵件信箱 ge-10850@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EO1132067
標案名稱 113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橋梁檢測委託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橋梁檢測服務之權利,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但有下列情形機關得不辦理後續擴充事宜: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1
原公告日 113/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7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第三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至履約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專業技師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結構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補上傳「附件_臺北市產業道路31座橋梁基本資料表」。 ◎本次變更非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13年3月26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13年3月27日上午10時於本處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3月1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3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3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提供之領標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開標時通知廠商說明後,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提出說明之權益) ◎本案委員名單:陳智盛委員、陳建帆委員、丁煒宏委員、蔡正發委員、朱信安委員,共計5名。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除製作紙本契約書外,另須於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廠商請先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以加速決標後副本電子契約簽署進度。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電話:02-27593001轉3810、傳真:02-2759-276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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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