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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87
機關名稱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710 臺南市 永康區 中山南路655號
聯絡人 許素英
聯絡電話 (06) 2010308 #172
傳真號碼 (06) 2015865
電子郵件信箱 r4005@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2005
標案名稱 113年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715,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2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3,715,2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09:00
開標時間 113/04/02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如附加說明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3 年 5至9月 (非假日),共分五或六梯次辦理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為旅遊無適合範本可供參考,爰採用其他機關使用之契約書加以修改而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臺南市、中部地區(詳契約及附件說明) 【本案採固定金額,價格不納入評選,每人固定金額新台幣3,200元。預估參加人數約為1,161人,預算金額新台幣3,715,200元整。】 【預定出發時間】:113 年 5至9月 (非假日),共分五或六梯次辦理,每梯次二天一夜,每梯次人數以總預估人數除以實際梯次(實際出發日期及人數,得標廠商應與承辦人員做確認後辦理)。(詳契約及附件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及地點】: 人工投標:郵遞台南10支局第20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行政課。 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一)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二)餘詳本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契約等招標文件。 (三)採購案件疑義請洽本所承辦單位。 (四)本案投標採電子、人工雙軌制,相關規範詳投標注意事項。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六)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 06-2010308傳真 06-2043842。 (七)受理檢舉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 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