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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6.1
機關名稱 臺北廣播電臺
單位名稱 臺北廣播電臺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聯絡人 謝欣穎
聯絡電話 (02) 25951233 #54
傳真號碼 (02) 25922588
電子郵件信箱 nh2584@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301
標案名稱 臺北廣播電臺113年4樓行政辦公室冷氣汰舊更新財物統包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98,9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0
原公告日 113/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9 10: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1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廣播電臺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安裝測試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2年10月2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5486號函修正之統包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冷凍空調業: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特□甲█乙□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其他:
(a)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b)投標廠商另應檢附分包廠商「專業技師事務所」文件: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調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應繳交押標⾦新臺幣(下同)119,000元、履約保證金119,000元、保固保證⾦71,969元。 二、本案施工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7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 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標的之施工安裝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安裝測試完成)。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 限⾃公告⽇起算⾄113年3⽉20⽇(星期三)下午5時前⽌;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3年3⽉25⽇(星期一)。 四、截⽌投標⽇或截⽌收件⽇,因故停⽌上班,以其次⼀辦公⽇之同⼀截⽌ 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如遇不可抗⼒之災害,本機關停⽌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五、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於113年3月19日進行部分條文修正,主要修正內為投標廠商資格摘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廣播電臺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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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