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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47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中正路600號
聯絡人 管秋月規格莊雅粟護理長
聯絡電話 (03) 8358141 #1303
傳真號碼 (03) 8356409
電子郵件信箱 cykuan@hwln.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4SC
標案名稱 「診間叫號報到系統維護」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1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19
原公告日 113/03/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2 10:30
開標地點 花蓮市中正路600號本院1樓總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1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04月01日起至114年03月31日止為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為原住民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招標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業已事先簽奉核可,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時間請廠商逕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本案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明瞭本案一切相關事項,如有疑問應在投標前向機關查詢。四、非負責人參加開標者須附授權書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五、本採購聯絡人為本院總務室管秋月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3-8358141 轉1303;需求單位聯絡人員為本院衛教室莊雅粟護理長、聯絡電話: 03-8358141轉31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