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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3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3段38號
聯絡人 蔡組長
聯絡電話 (03) 3946001 #6016
傳真號碼 (03) 3946004
電子郵件信箱 pur@tysh.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TYSH07
標案名稱 成功大樓門窗更新暨天花板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1 - 玻璃裝潢及窗戶玻璃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678,95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330,029

補助機關 3.80.11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1,348,928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09:00
開標時間 113/04/0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本校勤學大樓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本校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8月26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室內裝修業:(一)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二)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土木包工業: (一)有效公會會員證(二)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綜合營造業:(一)有效公會會員證(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三) 承攬工程手 冊(至少含有印鑑卡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填妥、用印)
(4)價格文件-標單兼切結書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