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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8
機關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2 彰化縣 永靖鄉 永西村瑚璉路230號
聯絡人 高敏滋
聯絡電話 (04) 8221191 #162
傳真號碼 (04) 8236662
電子郵件信箱 ycb85@yungchin.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D008
標案名稱 彰化縣永靖鄉清潔隊購置15噸或以上抓斗車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3.4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補助金額
3,7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15
原公告日 113/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憑收據至行政課領取招標文件
現金200元至本所財政課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1 09:00
開標時間 113/03/21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靖鄉第50號郵政信箱或送達本所一樓收發櫃檯或電子投標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10日日曆天內,由機關確認完工,其餘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及登記代碼為車輛批發零售業、汽車及零件製造業(CD0103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批發業(F11301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或行號,應為政府登記有案之合法廠商。
(2)投標時應繳付: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會員證明文件。
3.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永靖鄉公所(永靖鄉瑚璉路230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二份為限。 三、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五、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六、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七、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八、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二樓會議室),以備依採購法第53條、第54條辦理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九、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事項:修改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增加會員證明文件項目。 原領標廠商可持原領標文件換領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彰化縣永靖鄉瑚璉路230號、電話(04)8238746、傳真(04)8234566;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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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