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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1.47
機關名稱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613 嘉義縣 朴子市 大鄉里253號
聯絡人 黃振銘
聯絡電話 (05) 3794180 #503
傳真號碼 (05) 3707298
電子郵件信箱 kuotssh@tssh.c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C03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綜合職能科無障礙電梯樓梯設置」及「集中式特教班及專科教室修繕及設備充實」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317,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4,317,5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9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0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本校綜合大樓3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政府登記有案與本採購有關之E10101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A.投標廠商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業登記資
料或其他設立證明,如登記證影本(未受停業處分)。
B.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本計畫2個子計畫工程,其中子計畫工程:112學年度「綜合職能科無障礙電梯樓梯設置工程,原招標案號(112C07-1)112學年度綜合職能科無障礙電梯、樓梯設置工程,招標金額788萬1500元,經三次招標均流標,考量工程期程、採購經濟效益及施工界面,將另一個子計畫工程112學年度「集中式特教班及專科教室修繕及設備充實」工程,招標金額643萬6000元,共2個子計畫工程合併招標分開計價,餘詳招標文件。 2. 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5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3.本案113年3月5日開標因未達法定家數流標,本次僅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辦理第2次招標公告,其餘招標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