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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3.4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單位名稱 勞安總務科技術股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177號
聯絡人 曾才福
聯絡電話 (07) 2614171 #715
傳真號碼 (07) 2168456
電子郵件信箱 fs574323@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3011
標案名稱 高雄郵局高雄郵件中心保護電驛更新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0:00
開標地點 800012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技術股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採購契約修正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113年3月12日8時起至113年3月25日17時止,於(8:00-12:00,13:30-17:00)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0元整(不含系統手續費)。 開標日期:113年3月26日上午10點 開標地點:高雄郵局儲匯大樓4樓勞安科技術股開標室(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4樓) 押標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其 他: 1.投標者應稔知投標文件內容,確實瞭解本採購特性。 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餘詳投標須知。 (一) 基本資格:甲級(含)以上等級之電器承裝業。 (二) 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