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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婦幼科金惠芬27208889轉1963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蘇雪玲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727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ahaa_10808@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2046
標案名稱 提昇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嬰幼兒家長發展知能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47,77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9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或機關通知日起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兒童或社會福利相關)
2.學校:有兒童福利、社會福利及醫護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 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寄達者為不合格,請注意郵遞時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同上地址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送達者為不合格)。 [其他須知]: 一、履約期限: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或機關通知日起6個月)。 二、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勝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3年3月12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 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113年3月14日算至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六、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963金惠芬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