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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14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大成路2段8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 3813001 #511
傳真號碼 (03) 3814994
電子郵件信箱 a511@dysh.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301
標案名稱 「113年消防設備修繕」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8 09:00
開標時間 113/03/18 14:1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2段8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事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營業項目:投標廠商須為消防安全檢修專業機構或消防工程〈或設備、器材〉公司行號;且聘有具消防設備師〈士〉或消防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之證照資格之技術人員;請檢附合於上述資格(條件)之相關有效證照影本(需載明於所提供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中,無者視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年03月18日(星期一)上午09時00分截標。 113年03月18日(星期一)下午02時10分開標進行資格審查。 113年03月22日(星期五)下午02時10分進行專業審查及廠商簡報。並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就合於標準之廠商依機關通知時間辦理開價格標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