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6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桂山路37號
聯絡人 崔耘臺
聯絡電話 (02) 26667223 #752
傳真號碼 (02) 26667270
電子郵件信箱 u75478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361300004
標案名稱 桂山發電廠113年度一般員工健康檢查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30,000元(±10人)。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06
原公告日 113/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31新北市新店區桂山路37號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12 13:30
開標時間 113/03/12 14:00
開標地點 桂山發電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桂山路3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部完成檢查次日起30工作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0.更正招標公告其他項之履約地點,原誤植為基隆市,經更正後為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1.本案預算金額240,000元、採購金額為270,000元整,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辦理。 2.招標廠商於開標當日應就所編製之企劃書(至少8份)向本廠健康檢查評審小組提出10至15分鐘簡報,本廠健康檢查評審小組於廠商簡報後進行評分,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優勝廠商(平均總評分須達70分以上,未達70分不列優勝序位),詳健康檢查評選要點及評分表。 3.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30,000元(±10人)。 4.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5.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於截標前送達本廠供應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6.本招標文件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時,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7.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則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8.其餘悉依政府採購法,本公司勞務性工作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相關規定辦理。 9.政風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