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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96.2
機關名稱 新竹縣立二重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立二重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10 新竹縣 竹東鎮 二重里學府路132號
聯絡人 李小惠
聯絡電話 (03) 5823083 #852
傳真號碼 (03) 5820529
電子郵件信箱 xiaohuili0713@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r11302
標案名稱 新竹縣立二重國民中學校舍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4,720,9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7,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3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57,2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3240001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新竹縣竹東鎮學府路1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二重里學府路1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水管承裝業(E501011)。
允許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具備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廠商均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份,並於3年內未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為拒絕往來廠商。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代表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
(1).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 ,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142,880,000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357,200,000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新臺幣35,720,000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資格開標時間:113年4月3日上午9時30分。 (二)公開評選時間:另行通知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立二重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