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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3/0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
工務處養護科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工務處養護科劉淑珠
聯絡電話
(08) 7320415 # 3541
傳真號碼
(08) 733631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3-073-0205A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縣道189線8K+800-11K+500擇要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2/20 09:30
原公告日期
113/02/0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3,440,000元
肆拾肆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屏東縣-屏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5815955
 廠商名稱
仁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A02053-000
 廠商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瑞興路135巷41弄29號1樓
 廠商電話
(08) 7733160
 決標金額
2,400,000元
肆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3/20 - 113/05/2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93778981
 廠商名稱
曜吉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54796005
 廠商名稱
邑川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縣道189線8K+800-11K+500擇要道路改善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仁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400,000元
肆拾萬元
  決標金額
2,400,000元
肆拾萬元
  底價金額
3,300,000元
參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400,000元
肆拾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曜吉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800,000元
捌拾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邑川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908,000元
玖拾萬零捌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3/05
決標公告日期
113/03/06
契約編號
113-073-04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3,300,000元
參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400,000元
肆拾萬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本成公司承攬政府公共工程已經有20年以上的經驗,每件工程皆有驗收完工,因本公司也有關係企業,瀝青廠、砂石場、運輸公司,並擁有專屬的刨除及鋪設工班,長期配合可降低成本。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詳契約第5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詳契約第5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3
機關名稱:屏東縣政府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附加說明
本案於113年2月20日開標結果因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80﹪,由開標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案經最低標廠商提出書面說明移請業務單位評估結果,認定最低標廠商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但繳納差額保證金後即可避免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現最低標廠商已繳納差額保證金,故本案訂於本日(113年3月5日)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