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資料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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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日期 |
1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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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日期 |
1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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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編號 |
cry1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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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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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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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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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7,198,848元
柒佰壹拾玖萬捌仟捌佰肆拾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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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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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 |
7,198,848元
柒佰壹拾玖萬捌仟捌佰肆拾捌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擴充之期間〔擴充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本所交付最後1項工程完成為止)〕、金額〔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66萬元(內含契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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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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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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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76.55.55
機關名稱: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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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 2. |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工程 | 3. | 災後原地復建之工程 | 4. |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 5. |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已開發場所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 6. |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 | 7. |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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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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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一、本案經評選結果黃銘斌建築師事務所為最優勝廠商,經113年2月21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同意與該事務所進行議價。 二、黃銘斌建築師事務所標價為各費率級距乘以96%計價,平於本所核定底價,本所核定底價為各費率級距乘以96%,經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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