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39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
機關地址 |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
聯絡人 | 羅舜仁 |
聯絡電話 | (07) 7995678 #1816 |
傳真號碼 | (07) 7406385 |
電子郵件信箱 | amg333@k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1003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高雄市海域環境監測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100,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47.2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補助金額
1,938,000元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3/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3/19 10:00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第二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 決標日之次日起執行至113年12月1日止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環境檢測或環境工程、技術、研究、管理、科技等相關公司機構:應具環保署認可之相關檢測證照及曾完成有關海域環境監測工作(計畫)經驗。 *應附文件: 1.學術單位: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應檢附有關海域環境監測工作證明文件(附成果報告封面或完工證明影本),並須載明相關經驗確由前揭人員負責完成。(有關納稅證明部分,學術單位改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證書影本) 2.環境檢測或環境工程、技術、研究、管理、科技等相關公司機構: (a)有關海域環境監測工作證明文件(檢附附成果報告封面或完工證明影本) (b)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c)環保署認可之檢測證照影本。 (d)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公立學術單位免附)。 (e)廠商信用證明資料。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