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15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單位名稱 | 水質病媒管制科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
聯絡人 | 水質科陳建興或秘書室林芳花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7263,7211 |
傳真號碼 | (02) 27597996 |
電子郵件信箱 | la_hua@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S039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臺北市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及輔導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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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0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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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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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23.3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補助金額
2,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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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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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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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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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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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3/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3/12 10:30 |
開標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順遂。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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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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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本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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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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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物價波動無影響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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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環境工程或化學工程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辦理環境工程或化學品災害防救相關工作 。 c.其他: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 (3)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a.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或章程或其他證明文件。 b.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製造業(C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大類)、文化、運動、休閒 及其他服務業(J大類)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 c.其他證明文件: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化學災害防救相關論文或執行成果影本。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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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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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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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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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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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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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