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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13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青島街35號
聯絡人 羅朝淇
聯絡電話 (08) 7333123 #792
傳真號碼 (08) 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310@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13-113-1350-05
標案名稱 113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29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5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522,445元(含稅),前述各項施作項目達擴充數量之後,該施作項目即應停止;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也即應停止。擴充項目施作期限至114年3月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9 09:00
開標時間 113/03/19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屏東區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4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及降低廠商得標後擅自不履約之風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加強履約品質管理及降低風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或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需符合其中一項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處理業、(E103101)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再利用機構(需檢附經濟部個案再利用核准函或經濟部通案再利用核准函或當地縣市環保局核准函)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2.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原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即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不另通知。 3.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牡丹給水廠08-8831469 張孟君先生 洽詢。 4.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45,0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690,000元整。(詳投標須知)[附註1]: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附註2]: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