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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62
機關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 花蓮縣 卓溪鄉 卓溪村中正67號
聯絡人 胡淵鴻
聯絡電話 (03) 8883118 #305
傳真號碼 (03) 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d111312@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00895
標案名稱 卓溪鄉崙山、立山村往水源頭農路杜蘇芮風災復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65,9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65,95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04
原公告日 113/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06 09:00
開標時間 113/03/06 09:3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6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廠商業者或相關性質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5)押標金。
(6)電子領標憑據序號紙本。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9)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負責人為原住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足以證明公司行號為原住民廠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第一次招標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若無優先於原住民廠商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低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知情形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須要者比價或議價。 (2)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3)投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會場,俾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或以通知期限辦理者,則視同放棄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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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