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29
機關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 基隆市 中正區 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曾昱勛
聯絡電話 (02) 24224170 #302
傳真號碼 (02) 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passers777@klcca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KL08A
標案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圖書館改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2,198,99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7,242,20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7,242,20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後續擴充金額800萬元。後續擴充期限:開工日起3年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68,0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繳交購標費用(文件費200元)並開立繳費聯單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1 10:00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押標金票據、收據聯或憑證。
4.切結書。
5.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其他: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