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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7.4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吳興街600巷109號
聯絡人 黄俊儒
聯絡電話 (02) 87897158 #7017
傳真號碼 (02) 87864223
電子郵件信箱 k62128@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5
標案名稱 113年度臺北市自然公園設施環境改善預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42,85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21
原公告日 113/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 (二)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三)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x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 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13015招標文件」字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1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度自然公園設施環境改善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1)開業證書。(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2)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開標時間為資格標開標,後續評審時間待機關通知。 (五)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2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條更正,更正內容詳如(九)4.) (六)履約保證金:無。 (七)保固保證金:無。 (八)本案無預付款。 (九)本次招標公告於113年2月22日更正,更正內容如下: 1.截止投標時間更正至113年2月29日下午5時整。 2.開標時間更正至113年3月1日上午11時整(開資格標)。 3.招標文件檔案更新(請廠商於113年2月22日後重新下載)。 4.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時間更正為: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2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