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47.1.1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單位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機關地址 328 桃園市 觀音區 崙坪里忠愛路一段45號
聯絡人 林書記
聯絡電話 (03) 4080024 #310426
傳真號碼 (03) 4980798
電子郵件信箱 Max7943@cg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112-021
標案名稱 八里安檢所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37,40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5 13:30
開標時間 113/03/05 14:00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一段4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乙方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4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甲方核可,該服務實施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計畫組織、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當表)、辦公處所等。甲方如有修正意見,經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於通知次日起7日內改正完妥,並送甲方審核。 2. 整體規劃報告(及地質鑽探報告)部分:乙方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整體規劃報告所列事項,並將有關書圖1式7份及地質鑽探報告送達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日期至甲方實施簡報。 3. 基本設計報告部分:乙方應於「整體規劃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於甲方通知次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1式7份送達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日期至甲方實施簡報。 4. 細部設計部分:乙方應於「基本設計」經甲方同意後,於甲方通知次日起於50日曆天內完成各項工程設計細部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1式7份送達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日期至甲方實施簡報。 5. 規劃設計履約各階段經甲方審查如有修改事項,乙方應於評選會議結論裁定時間完成,並將有關書圖1式7份送達甲方審查。 6. 有關審查施工乙方送審相關書圖資料部分,須於7日內將審查結果通知甲方。 7.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並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書等相關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