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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69
機關名稱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課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14 高雄市 仁武區 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李玉婷、張素華
聯絡電話 (07) 3727900 #182、177
傳真號碼 (07) 3712023
電子郵件信箱 t7104055@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2
標案名稱 113年文武里環保志工隊慰勞觀摩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41,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1,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經濟部
補助金額
341,4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20
原公告日 113/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23 17:30
開標時間 113/02/26 08: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或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24-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凡設立登記合格之旅行業者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B.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2.20更正招標公告說明:本案延長等標期至113.2.23下午5:30,開標時間亦順延至113.2.26早上8:30,修正投標須知相關欄位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辦理,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為利評審小組之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情請見投標及評選須知)。 2.服務企劃書請備8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參加開標人員(除負責人外)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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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