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11.1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6樓 |
聯絡人 | 陳容容 |
聯絡電話 | (07) 3368333 #3291 |
傳真號碼 | (07) 3332883 |
電子郵件信箱 | a91y026@k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205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行政事務暨駕駛委託勞務承攬採購案(開口合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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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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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842,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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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4,842,222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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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決標單價與廠商辦理擴充,惟遇有「採購契約要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述政府行為之一,除管銷費用依原契約單價外,其餘單價予以配合調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5年2月28日止,預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500萬元,本採購案機關得視年度需求及得標廠商當年度服務品質,決定是否繼續擴充(114年預估金額俟當年度法定預算審議通過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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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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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2/19 | ||
原公告日 | 113/02/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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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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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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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2/27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2/29 09:30 |
開標地點 | 本處招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政府行政服務,督促廠商誠信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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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本處政風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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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個案特性,自行訂定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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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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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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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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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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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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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