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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3.6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北興街56號
聯絡人 張鎮榮
聯絡電話 (08) 7351911 #708
傳真號碼 (08) 7388953
電子郵件信箱 epa0208@mail.pte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219-A
標案名稱 113年度環境衛生用藥第一次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4 - 未明列於其他章節之化學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99,7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有標購剩餘款,本局將視業務執行之需求辦理後續擴充,增加藥品數量,並以本契約之條件及價金(決標單價)增購及核算付款;有關後續擴充之執行由本局通知且獲契約廠商同意後再行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00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6號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親自購領:現金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5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第1項:新臺幣35,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35,000元整;第3項:新臺幣34,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
1、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及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來不及可提供前一期)。
2、取得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或販售之相關許可證明文件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局行政科購領。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欲購買之標案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臺幣37元整,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逕寄「屏東市北興街56號」本局行政科購領。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相關申請及下載作業逕洽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免付費電話:0800-080512) 二、押標金額度:第1項:新臺幣35,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3 5,000元整;第3項:新臺幣34,000元整(採分別繳納,以金 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押標 金者,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及第53條規定 辦理。 四、本案採單價決標。 五、本案分項報價之項目: (1)第1項:第滅寧(2.35%w/w)(乳劑或液劑),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0萬元。 (2)第2項:賽酚寧(5.0%w/w)(乳劑或液劑),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0萬元整。 (3)第3項:賽滅寧(5.0%w/w)、亞培松(3.0%w/w)(複方乳劑或液劑),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9萬9,740元整。 六、本案採分項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分項報價及決標並分項簽約及驗收。 七、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 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 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 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 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 則」延長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截標時間逾開 標時間者,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滅寧(2.35%w/w)
預估數量 2000
單位 公升
預算金額 70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賽酚寧(5.0%w/w)
預估數量 800
單位 公升
預算金額 70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賽滅寧(5.0%w/w)、亞培松(3.0%w/w)
預估數量 590
單位 公升
預算金額 699,74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