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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1.2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許文君
聯絡電話 (06) 9216521 #215
傳真號碼 (06) 9216563
電子郵件信箱 ha520-ph@ta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nsa113207
標案名稱 澎湖澎南及湖西沿線迎曦慢旅海岸遊憩資源發展規劃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文件費200元,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機關秘書室現場領購付款,郵購者另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1 09:00
開標時間 113/03/01 11: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4月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廠商營業項目為下列之一者(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
I103管理顧問業
I401廣告業
I501產品設計業
I503景觀、室內設計業
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
3.廠商為大學院校者,免出示營業項目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郵購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購方式購取(請自行考量郵遞往返及機關行政作業時間),郵購信封請書明購取「澎湖澎南及湖西沿線迎曦慢旅海岸遊憩資源發展規劃案」招標文件,須內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並以500公克所需信件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本機關最遲於接受購取日之次日(該日為機關未上班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以郵局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他因素,經地方政府或主管機關宣佈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或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