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資料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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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日期 |
1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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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日期 |
1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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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編號 |
113鹽鄉行字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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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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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 |
4,760,000元
肆佰柒拾陸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各分案工程累計總建造經費預估新臺幣8,500萬元,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議價結果服務費率為建造費用之5.6%概估,本案決標金額以8500萬*5.6%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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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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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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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76.47.66
機關名稱: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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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工程 | 2. | 災後原地復建之工程 | 3. |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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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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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1.本案服務費率為建造費用之5.6%。 2.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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