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9.62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建設課 |
機關地址 | 637 雲林縣 崙背鄉 行政街1號 |
聯絡人 | 魏茄祐 |
聯絡電話 | (05) 696946 #162 |
傳真號碼 | (05) 6965482 |
電子郵件信箱 | lbei103080@lunbei.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01 |
標案名稱 | 雲林縣崙背鄉東興國小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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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974,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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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15.5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補助金額
2,617,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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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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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2/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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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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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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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上班時間內本所總務室。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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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3/05 17:30 |
開標時間 | 113/03/06 10:00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方式寄達崙背郵政第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文室(雲林縣崙背鄉東明村行政街1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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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代辦或解決事項止,餘詳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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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土木或交通等技師事務所。 (三)建築師事務所。 (四)景觀設計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土木或交通等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即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四)景觀設計業: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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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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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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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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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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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