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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35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陳茗莉
聯絡電話 (07) 3165666 #47
傳真號碼 (07) 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chen3810@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3001
標案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永安庄伯公護福廠駐地工作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2 09:00
開標時間 113/02/22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標案進行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顧問公司,或建築都市計畫、客家文化、社區營造、文化資產、農村規劃及古蹟維護等學術研究機構、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均可。前述單位均應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其他應繳文件: l、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立學校得以該校函授權其系所投標代替設立證明。 (2)營利事業組織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惟營利事業登記證因已停止使用,非屬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請勿逕以該文件投標。(依工程會函釋,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捐助章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登記資料。 (4)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乙份(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非屬公司組織者得免繳驗。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用印,另非屬中小企業之投標廠商請一併註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 4、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其中廠商所投服務建議書之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完整性、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選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5、切結書1 6、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一、修正需求規範書: 五、工作項目-組成福廠專案團隊: 1、計畫主持人:規劃設計背景或社區營造背景1人 2、專案人員2人,專職。 二、修正評選須知:第拾項、服務建議書內容及相關證明文件包 括下列事項…「四、投標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所提及之計畫負責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以就職於投標廠商者為限。」,修改為「四、投標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所提及之計畫負責人,以就職於投標廠商者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