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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 臺中市 中區 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黃馨儀
聯絡電話 (04) 22245131 #5264
傳真號碼 (04) 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01444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51300002
標案名稱 關連二次變電所建置區域電網儲能系統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6,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07
原公告日 113/0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1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8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開工日之次日起300個日曆天,餘詳附加說明九、及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
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
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
項目至少應有下列之一者: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CC01090 電池製造業。
(3)E601010 電器承裝業
(4)IG03010 能源技術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或其協力廠商曾完成儲能系統(併入 11.4 kV 以上電壓 等級之電力系統)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採購機 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上述文件內容若為外文,須檢附原文與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78,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78,000,000元。 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前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六、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七、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現場勘查日期:本公司訂於113年2月5日及113年2月6日(時間10:00~15:00)辦理「關連二次變電所建置區域電網儲能系統採購案」現場勘查作業,有意參加現勘廠家,請於113年2月2日前與聯絡人報名,逾期者不再接受報名。(聯絡人:陳俊華;連絡電話:04-2245131#5352;e-mail:u379558@taipower.com.tw)。投標廠商應自備安全帽及反光背心並遵守台電公司工安相關規定,餘詳「關連二次變電所建置區域電網儲能系統採購案」採購規範及特訂條款規定。 九、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自開工日(依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交貨、安裝及測試。 2.第二階段:第一階段驗收合格日起次日,12個月內完成2次區域電網性能測試合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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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