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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62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3 新北市 泰山區 明志路1段322號
聯絡人 陳小姐/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099551 #1213
傳真號碼 (02) 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n4211@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1775
標案名稱 113年泰山區市管區排暨雨水下水道等其他排水設施清疏及治山防災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120,29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5年3月31日,2項目合計擴充之總金額預計為新臺幣1,412萬299元整,其個別項目預計擴充金額如下: 1.第1項: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807萬5,492元整。 2.第2項: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4萬4,807元整。 (二)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10,5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新臺幣400元整,以現金方式繳納(不找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1 09:00
開標時間 113/02/21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第1項:新臺幣40萬元整;第2項:新臺幣3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第1項需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投標第2項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文件【請勿裝訂】,審查表請一併列印。 1.親自領取時間:113年2月7日至113年2月21日截標期限止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若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應附”電子憑據”電子檔,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複數決標] 本案係採分項工程之複數決標,廠商應按所投標之項目分項報價及繳交各該項目之價格文件,按項目順序決(開)標,並限制個別投標廠商至多僅可決標1項工程,已得標達上限之廠商,其後續項次之投標,則不予決(開)標。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5年3月31日,2項目合計擴充之總金額預計為新臺幣1,412萬299元整,其個別項目預計擴充金額如下: 1.第1項: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807萬5,492元整。 2.第2項:預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4萬4,807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押標金] 本採購案係按不同項目標的之複數決標,其個別項目之押標金額度如下: 1.第1項: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40萬元整。 2.第2項: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整。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依機關與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委辦協議經費執行率目標要求(以五月累積執行率需達50%,八月累積執行率需達80%,十月累績執行率需達100%為標準)所定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止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泰山區市管區排、其他排水設施清疏及治山防災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8,075,492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泰山區雨水下水道、其他排水設施清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6,044,807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