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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3/02/07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28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行政科(需求單位:災害搶救科)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南路1號
聯絡人
曹新萍(需求單位:張先生分機1404)
聯絡電話
(03) 9365027 # 2007or1404
傳真號碼
(03) 9311038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02SP0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3年度購置水庫消防車3輛」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3/01/30 09:00
原公告日期
113/01/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北部地區-全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6326171
 廠商名稱
力中國際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舊宗路2段121巷22號4樓
 廠商電話
(02) 27922626
 決標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3/02/07 - 113/12/02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12841106
 廠商名稱
景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度購置水庫消防車3輛」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力中國際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決標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景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賴明宏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助理教授
學歷:
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博士
2
吳俊瑩
已退休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碩士
3
李善銘
已退休
學歷:
美國諾斯諾普大學電機工程碩士
4
林文雄
消防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大隊長
所任工作:第一線救災
5
張舜堯
消防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副大隊長
所任工作:第一線救災
6
盧秉宏
消防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分隊長
所任工作:第一線救災
7
張念慈
消防人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隊員
所任工作:第一線救災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3/02/06
決標公告日期
113/02/07
契約編號
1130102SP02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27,000,000元
柒佰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2.28
機關名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2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審標結果2家符合招標文件
規定。
二、113年2月1日上午10時整,辦理評選委員會,評選內容及結果簡述如下:
(一)旨案評選委員審查企劃書、參考工作小組初審意見及聽 取廠商簡報及詢答
後,根據廠商綜合表現評定分數如下:力中國際有限公司平均分數81.3,
序位積分8;景同股份有限公司平均分數79.9,序位積分13。
(二)依本案評選須知所訂五、評選方式(四)及(七)款規定略以:「名次總積分最低、
出席人員評定分數總平均75分以上方合格、無任一評選項目為零分、經評選
委員過半數之決定為合格者,為最有利標優勝廠商。」綜上規定,由力中國際
有限公司為本案最有利標廠商。
三、依最有利標/作業程序說明表/二、(九)略以:「評選委員會議評定最有利標後,
應將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再辦理決標,決標時並應製作
決標紀錄。
四、本案於113年2月6日上午9整,辦理決標會議,經審查文件後,由主持人當場宣
布力中國際有限公司為最有利標廠商,並決標予力中國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