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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3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單位名稱 典藏管理組/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方文均/李沛縈
聯絡電話 (02) 25957656 #607/505
傳真號碼 (02) 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ah2584@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AC1012
標案名稱 113年度收藏品暨展覽品綜合保險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52,81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良好,本館得與廠商依本案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期間至115年4月30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752,819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1 15: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開口合約,考量履約品質,收履約保證金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辦公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契約範本並依本館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021財產保險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含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所須份數及相關規定請見評選須知)請詳投標須知附表一之審查表。 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 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並依評選須知辦理評選作業,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 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之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時一併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 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次日起30日。 [委託項目]: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機關開立通報單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訂約總價),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各次履約期限以通報單明訂期限為準,詳契約第七條。 [開口契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月數及保險金額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請見預算單價表及詳細價目表)。 [補充說明]: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契約書除正本維持紙本外,副本須利用「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請廠商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操作手冊」,並先行準備相關帳號及憑證,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若有系統操作疑義,請向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客服專線(02)27208889轉分機8585洽詢。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2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3年2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